法律知识网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8-29 00:43:52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限额

上一篇:放开三胎什么时候实施

下一篇:首次用社保卡去医院看病流程

其他文章

  • 专利转让费用是多少
  • 买房子银行贷款怎么算
  • 遗嘱公证办理指引及流程
  • 小孩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 缔约双方享有选择与谁缔约的自由
  •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 我国的物权请求权是债权吗?
  • 陕西省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 民事事实行为的区分
  • 依据哪些方面来判断是否犯罪行为
  • 有限公司成立流程
  • 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都有什么?
  • 2018年西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生育定点医院是什么意思
  • 如果是b2驾驶证能开什么车
  • 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有哪些范围
  • 劳动稽查和监察是什么
  • 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