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9 12:43:39
北京市冬季取暖收费标准如下:
1、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2、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北京市冬季取暖收费标准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热计量收费为0.25元/千瓦时。不同供热方式价格各异,居民住宅价格也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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