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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为什么不可以离婚有办法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5-08-29 07:57:56

大多数原告***离婚,是在夫妻关系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下,为了御掉精神包袱而***的,其中不少原告是在忍不可忍的痛苦中,排除了种种心理障碍,才作出了义无反顾的离婚决择。

法律咨询:军婚为什么不可以离婚?有办法可以离婚吗

我有一个朋友老公是军人。她和老公结婚但现在没感情了,想离婚。但是老公不同意。双方都没有什么错。现在就是要离婚。调解肯定是不可能的。该怎么办。虽然军婚对军人有保护,但我想不通。难道一辈子两个人就这样吗。难道法律不保护女性的权益吗。有办法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答:

军婚同样可以离婚,只是程序上要繁锁点,可委托律师代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军婚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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